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6

BE6.关于自由意志

BE6.关于自由意志。

(a)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,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(第6次会议,第1章)。

(b)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——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——完全不能通过赞同(激动与呼召他的)上帝来配合,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;或者无论谁说,即使他这么想,也不能不同意,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,什么也做不了;这人是该受诅的(第6次会议,法规第4条)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26

Faith26.然而

Faith26.然而,每个人不仅为了世上的生活关注功用,还必须为了天上的生活关注它们,因为结束世上的生活后,他就会进入这种生活,并在其中活到永远。因此,每个人自童年开始便从圣言,或教会的教义,或讲道为自己获取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,这些知识或认知关系到他的永生。他照着求知欲,或对知道的情感而把它们或大量或少量地储存在他的属世记忆中;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是他与生俱来的,并通过各种刺激而得以强化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18

Faith18.要知

Faith18.要知道,仁与信构成一体,正如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体,因为仁属于意愿,信属于理解力。同样,仁与信构成一体,正如情感与思维构成一体,因为情感属于意愿,思维属于理解力。而且,仁与信构成一体,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,因为良善涉及属于意愿的情感,真理涉及属于理解力的思维。总之,仁与信构成一体,正如本质与形式构成一体,因为仁是信的本质,信是仁的形式。由此明显可知,没有仁的信,就像没有一个本质的一个形式,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;没有信的仁则像没有一个形式的一个本质,同样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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